您的位置:首页 > 商业 >

货银对付改革落地实施增强资本市场运行安全性

时间:2022-05-21 01:23:00     来源:网络  阅读量:5349  
货银对付改革落地实施增强资本市场运行安全性

5月20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发布《结算规则》和《结算准备金管理办法》,这标志着DVP改革将在中国资本市场正式实施。这三条规定将于6月20日生效。

所谓货兑,就是把证券的结算和资金的结算联系起来的一种机制。可以通俗理解为“一手交钱,一手交券”。一旦结算参与人出现资金或者证券交收违约,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处置违约涉及的资金或者证券。

《办法》的修订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做好与2020年3月实施的《证券法》新增和修订的证券登记结算条款的衔接,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登记结算纳入适用范围,细化和明确中央对手方的职责等。二是为落实DVP改革关于制定和修改配套规则的安排,规定结算参与人足额支付资金前证券做市的相关安排,明确结算违约处理程序等。,做好改革的法律保障;再次,对近年来沪深港通、沪伦通、存托凭证等重大资本市场改革涉及的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内容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通过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全额存管、交易前验资验证等风控,达到了经纪业务中货银交易的效果。而尚未实现上述系统的自营和托管业务,则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实现处理货银的系统安排。新发布的《结算规则》明确了处理货银的制度安排,即在保持“T日证券划转、T+1日资金结算”结算模式基本不变、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建立证券结算与资金结算的衔接,通过对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买入的证券进行标记来防范本金风险,构建涵盖经纪、自营、托管、托管的多批次结算体系。

作为应对货银改革的配套措施,中国结算将引入最低结算准备金率差别化设置机制,即根据所有结算参与人资金收付的具体时间,采取最低结算准备金率差别化设置。上述措施已在修订并公布的《结算准备金管理办法》中明确。

2022年1月14日至2月13日,证监会就《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稿在延续征求意见稿核心改革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意见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改革细节更加清晰,制度规则更容易被市场理解。在前期,所有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和各类理财产品的管理人、QFII和RQFII管理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已完全理解、认可并适应了根据征求意见稿处理货银改革的内容。记者了解到,目前,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已开始进行相关技术准备,市场机构实施货银改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证监会表示,本次DVP改革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借鉴国际市场通行做法,结合中国市场实际,保持现有交易结算制度和投资者习惯基本不变,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这项改革有利于提高结算系统的安全性,进一步吸引海外资金进入中国市场。

为了给市场足够的时间熟悉和适应改革,中国结算将为改革设置模拟运行期,模拟运行期不少于6个月。中国结算表示,在此期间,各市场参与机构根据改革工作安排,优化自身业务流程和技术系统,为改革做好了业务和技术准备。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精彩阅读